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计〔2020〕41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0-12-30
发布日期:2021-01-05
京教计〔2020〕41号
各区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学位建设的工作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0〕28号)的要求,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学位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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