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1〕98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1-03-11
发布日期:2021-03-23
京教函〔2021〕98号
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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