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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人〔2021〕6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1-04-23

发布日期:2021-04-2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分享:

京教人〔2021〕6号

各相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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