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1〕253 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1-05-30
发布日期:2021-06-04
京教函〔2021〕253 号
各市属本科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30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5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47号 京ICP备20014478号-1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