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策〔2021〕15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1-11-03
发布日期:2021-11-09
京教策〔2021〕15号
各市属高等学校:
为理顺政事管办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事业单位自主运营管理权,逐步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根据市委编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在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电影学院两所高校试点的基础上,对高校运行管理的主要事项进行了梳理归纳,研究制定了《市属高等学校政事权限清单》(试行)。经市委编办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
请各校认真贯彻落实政事权限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研制本校权责清单,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权责清单制定实施情况要纳入依法治校年度报告,于每年年底前报送市教委。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