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人〔2021〕33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1-12-24
发布日期:2021-12-30
京教人〔2021〕33号
各区委教育工委、各区教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北京市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编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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