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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督办〔2022〕7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2-03-11

发布日期:2022-03-18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评估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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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督办〔202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北京市教育评估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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