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人〔2022〕9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2-07-05
发布日期:2022-07-12
京教人〔2022〕9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北京市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