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高〔2023〕1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3-06-21
发布日期:2023-06-30
京教高〔2023〕1号
各市属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校结合本校实际以及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需求,按照“一校一案”原则,研究制定本校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
二、各校要落实分类发展要求,进一步突出本校学科专业的优势特色。
三、请各校于9月15日前,将本校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word版及加盖本校公章后的pdf版发送至jwgjcbj@126.com。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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