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4〕324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4-07-09
发布日期:2024-07-12
京教函〔2024〕324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担负起项目运行管理的主体职责,做好项目的立项、运行管理和结题工作。对于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可向我委推荐不超过20%的优秀项目,我委将向教育部择优遴选推荐优秀项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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