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4】324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4-07-09

发布日期:2024-07-1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工作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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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4〕324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担负起项目运行管理的主体职责,做好项目的立项、运行管理和结题工作。对于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可向我委推荐不超过20%的优秀项目,我委将向教育部择优遴选推荐优秀项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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