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策【2024】9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4-06-11

发布日期:2024-06-19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落实教育强国部署”专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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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策〔2024〕9号


各高等学校,各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强国建设战略部署,着眼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聚焦首都教育需超前谋划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预先研究,以有组织调查研究引领支撑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设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落实教育强国部署”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申请人及申请单位从以下题目中选题,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与研究基础进行课题申请论证,不得更改题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根据课题申报质量,经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1.首都教育助推教育强国建设的角色定位与作用机理研究

2.人工智能背景下首都教育改革转型与重塑研究

3.新时代学校党建与思政工作守正创新研究

4.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5.北京学龄人口峰谷变化与教育资源供给应对策略研究

6.面向2035年首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研究

7.面向2035年北京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研究

8.面向2035年北京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深化研究

9.教育强国背景下首都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研究

10.面向2035年京津冀高等教育学位与专业设置研究

11.首都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国际化战略路径研究

12.世界发达国家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研究

二、课题管理

“落实教育强国部署”专项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经费使用等均按照《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细则》(京教策202013号)执行。课题为经费资助类项目,每项课题资助金额为14万元。

三、研究时限

本专项课题研究时限为2年。立项后1年左右开展中期检查,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

四、申请人条件

(一)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正在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同年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其他类型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五)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申请北京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具备申请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应在所属工作单位进行申请。

五、申报要求

“落实教育强国部署”专项课题采取网上申请和文本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申请

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日—18日组织课题负责人登录“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系统”(http://www.gh.bjedu.cn)填写“落实教育强国部署”专项课题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未参加网上申请的个人不得进行文本申报。

(二)文本报送

各单位于9月20日9:00—16:00集中报送“课题申报汇总表(从课题申报系统导出)”和“课题申请书”原件各1份至海淀区翠微路4号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崇德楼501会议室。(原件从课题管理系统中导出,须带水印。原件不返回,申请人须另留存1份“课题申请书”原件,以备立项后管理使用。)

请各单位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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