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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4〕172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4-05-07

发布日期:2024-05-15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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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4〕172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社会事业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确保履职尽责。各区教委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一区一案”“一校一案”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健全机制,精准掌握情况。区教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强化部门协同,根据区域义务教育发展特点,突出控辍保学的工作重点,针对不同情况特殊群体学生精准施策。坚持控辍保学台账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学校一月一报告、区级一季度一复核工作机制。

三、动态销号,抓实常态管理。各区教委要动态更新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牵头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及时核实处理。坚持和完善区域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做好每次劝返记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各区教委要高度重视基础教育重点任务“双月报”填报工作,填报内容须经区教委主要领导审核。

四、强化帮扶,缩小群体差距。各区教委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相关区教委要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多措并举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特别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关爱,坚决防止学生因学习困难而辍学。

各区教委应对学年控辍保学工作开展自评,形成工作自评报告,梳理汇总控辍保学摸排工作情况及辍学、疑似辍学学生基本信息情况,于每年6月20日前一并正式报送市教委。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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