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职成〔2024〕12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4-05-12
发布日期:2024-05-15
京教职成〔2024〕12号
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引导职业院校遵循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教学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北京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从2024年起面向我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质量管理监测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标准发布、培训落地、开展“五说”行动、分类提升等举措的基础上,对标《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管理通则(第2版)》,以提升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制度体系的健全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培养目标的支撑性为目标,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强,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关键办学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创新首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践,实现高质量、有特色、国际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新时代首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主线,推进首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及时诊断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达成度,提升学校关键办学能力,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优化监测机制。构建定性与定量、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管理监测评价体系,提升监测评价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依据《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管理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客观评判学校教学管理质量的达成度,突出服务与诊断功能。
3.突出学校主体。强化学校办学主体地位,确保评价材料数据客观、规范、有效,倡导学校开展常态化自评自测,主动加强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自我诊断和总结改进,激发办学活力,推动学校内部治理能力提升。
4.注重内涵建设。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强化监测评价结果应用,夯实学校教学管理基础,发挥学校专业优势,彰显学校办学特色,进一步优化类型定位、推动改革创新,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评价内容
每年选取学校1个专业群(学校无专业群的,选取专业,下同),专家组依据《指标体系》和评审标准,以专业群为载体对专业设置与管理、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管理、课程标准制(修)订与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建设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性教学管理、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教学质量保障等核心要素开展监测评价,确定各校教学质量管理评价结果。
监测评价结果按照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得分,分等次公布。结果将作为后期学校专业设置、职业教育项目立项、院校考核等重要参考。各职业院校须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遵守本项监测评价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规范,熟悉评价内容、工作流程和系统使用,积极开展教学质量管理建设,配合专家组完成评审和考察工作,按要求持续改进,并接受监督。
四、2024年工作安排
各校于2024年5月20日前通过“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管理监测评价系统”选择并确认学校现有专业(群)(网址:https://bjzj.bjedu.cn/zljc,账号密码与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一致),经核查后,系统将随机选取学校一个专业(群)作为本年度监测评价对象。
确定监测评价对象后,各校于2024年7月12日前通过“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管理监测评价系统”,依据《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指引,开展自主测评,填报数据、撰写自评报告并上传支撑材料。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通过查阅学校数据、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进行评审,视工作需要选择部分院校入校核查,深入了解教学质量管理实际情况,形成评审结论。公布各校2024年教学质量管理监测评价结果,形成2024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管理报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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