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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

时间:2009-10-19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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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北京将进入积极筹备和举办2008年奥运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广全国通用语言,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对于全面提高市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实施“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普通话普及程度和汉字的社会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广大市民能够自觉使用普通话,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岗位工作人员普通话达到相应等级要求;公共设施、户外广告、招牌、产品包装、出版物、影视屏幕用字和计算机用字达到较高的规范水平。形成语言文字社会应用依法监督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首善之区。

  三、工作思路

  以迎接北京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若干规定》,建立起依法管理监督的体制和机制,坚持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示范、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加大农村地区和外来务工群体工作推进的力度,通过目标管理、综合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措施,提高全市各行各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努力构建符合人文奥运精神的语言文字环境,使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更好地为首都现代化建设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基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1.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建设100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在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中建设100个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单位;

  3.建设100个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乡镇和街道社区。

  (二)大力推广、积极普及普通话

  1.使普通话成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全市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政策规定免试的除外)  ,提高学生的普通话应用能力和水平,85%大中专毕业生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2.使普通话成为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公务用语。有计划地推进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全市90%公务员的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全市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等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岗位人员全部实现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并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4. 普通话成为商业、旅游、邮电、交通、司法、金融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用语,部分重点行业实现持普通话证书上岗。

  5.普通话向农村地区和外来务工人员中普及,提高他们的普通话应用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用字管理

  1.重点规范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用字,实现社会用字进一步规范化的目标。

  点规范公共设施的用字。公共场所的标志牌、广告、霓虹灯以及宣传标语等用语正确,用字规范。手书提倡使用规范字,手书店名和老字号牌匾凡使用繁体字的要在明显的位置配用规范字。

  3.加强社会成员正确使用规范汉字能力的培养。基础教育阶段要加强识字和写字教学;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具备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的能力,并在公文中使用规范汉字;对新闻出版、影视系统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和广告制作从业人员建立培训和考核制度,使其掌握汉字规范标准,提高规范使用汉字的水平。

  (四)继续推行《汉语拼音方案》

  进一步做好《汉语拼音方案》的推行工作,充分发挥汉语拼音在识字教学、推广普通话、文献检索、中文信息处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继续推广小学语文“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改实验,逐步扩大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积极推广《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拼写中的不规范现象。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机构和工作网络。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充实完善由主管区(县)长负责,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区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并由专职干部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语言文字的日常管理工作。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要延伸到乡镇和街道社区。各相关市属委办局、各区县和相关单位,也要完善工作机构,要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各区县语委、各相关部门语言文字管理机构要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起有效的宏观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语言文字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二)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各区县、各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时,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其中,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好。在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标中要有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各级领导要将语言文字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并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常抓不懈,使语言文字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建立依法管理监督的体制和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若干规定》。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探索并建立依法管理监督的体制和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各区县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要发挥社会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以社区为依托,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街区的监管。

  (四)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综合评估,促进基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评估活动要本着“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重在宣传教育、重在过程、重在实效。要通过评估切实加强基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基层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五)拓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继续对公务员、教师和播音员、主持人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的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加强对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基地的建设,办好现有测试工作站,提高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的质量。根据实际需要,全市共建设30个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并合理布局,使其成为推广普通话的重要基地。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统筹规划,充分发挥现有新闻媒体的作用,并不断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努力使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人心。宣传、文化、信息管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要精心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在宣传项目和活动形式上不断有所创新。

  (七)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形成适应新形势下需要的专兼职结合的干部队伍。要有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语言文字干部的业务素质。要培养一批社会用字义务监督员,提高他们自身的汉字规范化水平,发挥其在社会用字方面的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普通话测试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成为推广普通话的骨干力量;要充分发挥在京高校、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开展社会语文生活热点问题的研究,共同推进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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