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语办〔2021〕2号
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区教委、语委,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全市语言文字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全面加强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实现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2022冬奥会”成功举办作出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市语言文字会议精神
(一)深入学习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通过培训、座谈、研讨等方式,深刻学习领会全国、全市语言文字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创新理念全面推进新时代我市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贯彻指导性文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性文件各项要求,印发我市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利用基层调研、会议等多种形式,宣讲国办指导性文件和我市实施意见精神。开展对相关文件及其分工方案落实情况检查。
(三)指导各区召开本区语言文字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指导性文件和全市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强化区乡两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职能,指导各区召开本区语言文字会议,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压实属地工作职责,促进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落地见效。
二、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四)持续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坚决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等教育教学各环节和评估评价体系,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巩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成果,开展规范化达标建设“回头看”,加强对已达标学校的抽查。新建学校、公办幼儿园实现新建一所、达标一所。坚持加强语文教学。
(五)全面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高校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高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推动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五大职能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设立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站,为本校学生提供测试服务。
(六)高度重视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实施北京市中小学生语言能力提升项目,鼓励高校加强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支持开展辩论、演讲、朗诵、汉字书写、汉字听写等语言文字活动,强化口语交际、阅读、诵读和写作能力训练,引导学生准确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学生语言能力。支持建设校园语言文化社团,鼓励建设富有特色的校园语言文字品牌项目,建设书香校园。
三、弘扬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七)积极参加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的系列赛事。组织师生及社会人员参加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的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根据赛事安排组织好我市初赛工作。营造热爱诗词文化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中国诗词大会(第七季)北京赛区选手选拔活动。
(八)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系列活动。推动以语言文字为载体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以“传承中华经典,庆祝建党百年”为主题,组织经典诵读、诗词讲解、汉字书写、学生篆刻大赛和成果展示,歌颂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倡导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价值观。通过系列专题讲座,提升专业化水平。实施中华经典诵写讲百名英才计划,加强专家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建设中华经典传承推广特色学校。
四、加强社会语言文字监督与服务工作
(九)积极服务重大任务。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加强重大项目语言服务。依托学校推动建设首都语言志愿服务队伍,加强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和重要活动、会议、展会等语言服务。深入开展对口推普帮扶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推进京津冀语言文字工作协同发展,组织学生辩论邀请赛,参加汉字书写、听写大赛。与河北省共同开展冬奥语言环境治理。积极参与应急语言服务工作。
(十)提升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质量。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组织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常态化宣传工作,增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推进社会用字监督员工作。开展“首都师生迎冬奥 规范文字啄木鸟行动”。加强语言文明教育,建设风清气正网络语言环境。对重点领域进行普通话水平和社会用字情况监测。
(十一)提升语言文字社会服务水平。继续组织北京市民语言文化大讲堂,提升市民语言文化素养。完成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优化“一站式”服务。组织对师范生和新入职中小学教师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服务好视听残障人士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提高对外来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服务的质量。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营相结合,发展语言产业。出版《北京语言生活状况报告》。
(十二)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优化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建好、管好、用好北京语言文化数字博物馆。探索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信息化平台运营机制,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参与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建设,丰富学习资源。
(十三)支持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充分发挥首都人才、资源优势,积极推进语言文字科研工作。建立健全语言文字科研管理体系,搭建工作平台,推动成果产出与应用。积极组织国家语委“十四五”科研规划项目和我市语言文字相关课题申报。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调研。按照《中国语言资源集(分省)编写出版规范》要求,出版《中国语言资源集·北京》。
五、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十四)推进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着力加强市语委工作机构建设,调整市语委成员单位,完善市语委组织机构。
(十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语委成员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市语委积极发挥牵头协调、统筹推进的作用,明确各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语委委员单位的作用和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年度工作会议、工作报告、工作情况调查等制度,推动开展执法调研或执法检查。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发布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十六)完善大语言文字工作格局。调动各方力量参与语言文字工作,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管理和监督好行业系统内的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创新社会参与语言文字事业机制。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属地管理职责,支持基地在综合研究、传承推广、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鼓励并指导学校、有关单位做好第三批基地申报工作,完成向教育部、国家语委推荐工作。
(十七)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加强语言文字智库建设,提高研究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坚持开展专兼职语言文字干部、社会用字监督员业务培训,指导开展普通话测试员上岗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支持开展学校教师语言表达、演讲、辩论课程等专项培训。精心选派骨干校长、园长、教师参加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的示范培训。
(十八)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纳入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守法意识。开展语言文字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学习宣传,引导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工作宣传,利用新媒体丰富宣传形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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