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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又认定并公布一批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单位

时间:2009-10-19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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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又认定并公布一批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单位

  2007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市语委办组织专家对各区县推荐的23个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和党政机关进行了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

  本次评估工作,紧紧围绕“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主旨和“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指导方针,精心组织实施。经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档案、专家点评等程序认定接受评估的23个单位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单位。他们是宣武区财政局、平谷区司法局、怀柔区旅游局、昌平区广播电视中心、密云县经济委员会、延庆县卫生局、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海淀区上地街道办事处、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办事处、丰台区西罗园街道办事处、石景山区广宁街道办事处、北京站地区管理处、北京铁路局北京站、北京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西单商场、北京市东四奥林匹克社区体育文化中心、北京市教工休养院、朝阳区无名居酒楼、大兴区影剧院、通州区中西医结合骨伤医院、昌平区新世纪商城、房山区长阳镇卫生院、顺义区隆平购物中心、延庆县旧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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