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第17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时间定于2014 年9 月15 日至21 日。6 月24 日, 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语委、卫戍区政治部、团市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开展第17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京教语〔2014〕2 号),要求各区县教委、党委宣传部、人力社保局、文委、广电局(广电中心)、语委,团委及卫戍区各单位、各市属高校切实做好推普宣传工作。
一、突出主题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5 周年,本届推普周要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的宣传主题,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知识为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 年)》、《北京市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使其成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广大市民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宣传教育活动,以灿烂的中华语言“讲述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二、创新方式
各区县、各系统要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组织开展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拓展活动的载体和途径,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形式,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方式,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三、注重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使广大群众通过活动树立依法、规范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并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各区县语委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明确各委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各高校推普周活动由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推普周活动方案请于8 月30 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
四、做好总结
市语委决定9 月21 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活动日。各区县语委可自行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语委、各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及时总结并于9 月30 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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