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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北京市属委办局计划摘登(上)

时间:2009-10-19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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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案> 2003年9月14日—20日为第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北京市语委对开展推普周工作的要求,北京市市属委办局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结合各自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制定了开展第六届推普周的活动方案。现摘登部分委办局的计划要点: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产品包装规范用字工作,推普周期间,在北京市六大商场中选取一个商场,对其销售的产品包装、标志、使用说明等用字情况作现场检查。
  2.进行中文信息处理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推普周期间,在北京市六大商场开展一次中文信息处理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抽查掌上电脑、电子书、手机、程控发票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字形、字符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第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宣传活动,在市局机关开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有奖问答活动,寓教于乐,进一步加深广大干部职工对法规的认识程度,为在系统内拓展推广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工作奠定基础。
  北京市园林局:
  1.各单位宣传部门要把推普周活动列入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单位小报、横幅、广播、闭路电视、网络、黑板报、自制宣传页等形式在单位内部及公园内进行广泛宣传。
  2.充分发挥单位小报的宣传作用,在推普周内,各单位要配合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印发小报至班组,在推普周内,局宣传部拟在推普周结束后进行一次专题评选。
  3.在推普周期间,各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一些相关活动,如主要景区景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对内部职工重点是窗口服务岗位职工进行一次普通话测试;开展一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座谈讨论等。局拟组织一次公园导游员普通话培训。
  4.园林学校、党校要按照市教委、市语委有关推普周的要求,组织师生开展推普宣传活动,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积极开展写规范字,说普通话活动。
  5.局宣传部将在推普周期间组织一次全局职工参加的知识竞赛,竞赛将以开卷的形式进行,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北京市公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
  北京电视台:
  1.新闻中心《北京新闻》派记者对北京市在“推普周”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报道。
  2.《七日七频道》结合推普周的主题做一期相关的专题节目。
  3.9月12日至22日,在《北京新闻》后的黄金时间播出推普周宣传标语口号,努力营造语言文字的宣传氛围。
  4.广告部制作一条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公益广告,9月12日至22日在我台各个频道每天分别安排播出一次。
  5.请《晚间新闻报道》、《北京您早》、《特别关注》栏目采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观众等,做访谈节目,发系列报道,使语言文字的宣传报道能够更加广泛、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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