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21 日,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局、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语委、 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团市委印发《关于开展第19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京教语〔2016〕1 号)并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9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6〕2 号),对各区教委、党委宣传部、人力社保局、文委、广电局(广电中心)、语委,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团委,各市属高校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题
本届推普周活动要紧紧围绕“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宣传主题,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知识为主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规划纲要,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语言文化的有力支撑。
二、创新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组织开展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郊区推普工作力度,实施精准推普。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同时注重拓展活动的载体和途径,创新工作方式,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三、注重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使广大群众通过活动增强依法、规范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各区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各高校推普周活动由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推普周活动方案于8 月30 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
四、做好总结
市语委决定9 月11 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活动日。请各区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校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行设计制作宣传品。市语委将制作本届推普周主题宣传画,与光明日报《教育家》杂志社联合推出《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三十年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创建成果巡礼》专刊,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请及时总结并于9 月30 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