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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盲人学校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成立本市将开展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时间:2013-11-05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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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2013〕3 号)精神,市语委决定在北京市盲人学校建立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京语〔2013〕13 号),旨在提高视障人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和能力。
  一、纳入计划
  开展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提高视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是依法保障视障人员语言文字权利和文化生活权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现“提高国民语言能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具体举措。北京市盲人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采取可行措施,认真组织,抓好抓实。
  二、组织实施
  本市视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由北京市盲人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市盲人学校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在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开展相关的培训测试工作,同时加强与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的联系。
  三、专业培训
  视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目前采用人工测试方法。北京市盲人学校要选派责任心、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专职或兼职测试员。测试员须接受北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资格的初任培训,取得市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同时还须接受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针对视障人员身心状况、盲文特点的特殊培训,以适应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要。
  四、考务工作
  (一)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与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同属国家级测试。其测试内容、评分标准、等级认定统一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执行。考虑到视障人员阅读盲文的特殊需求,评分时在时间上适度放宽,延时幅度掌握在30% 以内。
  (二)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的认定,遵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执行,经测试合格达到国家规定等级的应试者,由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盲文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各一份。其中盲文版证书印制由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负责。
  (三)开展测试所需盲文试卷,由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提供。测试结束后需将测试结果分别报该中心和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
  (四)经研究,市语委决定对在北京地区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视障人员,实行免费测试。
  五、总结上报
  北京市盲人学校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在开展测试前需将情况向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进行报备。在做好视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同时,还应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参加测试的视障人员的实际需求,不断总结开展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经验和问题,及时上报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和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从而不断提高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工作水平,为视障人员早日实现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做出有益的探索和贡献。
  11 月1 日,“北京市盲人学校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正式成立。市教委委员、市语委副主任曹秀云,市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主任贺宏志,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杨学军出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教师代表参加。杨学军常务副主任宣读了市语委批准“北京市盲人学校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成立文件,市语委副主任曹秀云向分中心授牌。分中心成立后,将着手安排测试场地和设施,选派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通用培训和面向视障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专项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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