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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语言文字工作纳入2009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工作体系

时间:2010-03-30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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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语委、市教育督导室领导研究决定,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纳入2009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工作体系。自10月下旬开始,市语委办组织专业人员加入督导专家组全程参与为期一个半月的对全市各区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评估工作。市教委委员、市语委副主任曹秀云参加了对平谷区、密云县、房山区、朝阳区的督导检查。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市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在本市还是第一次,这对区县政府依法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行政职能,既是一次全面的检查,也是一次极大的促进。这一工作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将为深入推进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开辟新的渠道,增添新的助力,迎来新的前景。
  本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综合督导评估体系涉及语言文字工作的有13项内容,包括语言文字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学习型区县建设中提高市民语言文字素养的措施、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语言文字工作职责的明确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语言文字工作的绩效考核及表彰奖励制度、语言文字工作的特色优势和实效等方面。督导工作人员通过听取自评报告、查阅档案资料以及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并提出评价意见。
  市教育督导室各级领导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语委办精心组织,向各区县语委办发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抽调专业人员参与工作,先后三次组织工作人员就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价的内容、标准和评分准则进行研讨。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满腔热情投入本次督导工作,体现了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质。
  各区县政府为迎接督导检查,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大部分区县在自评报告中对本区县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了汇报说明。目前,本市只有西城区、房山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等5个区县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置了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其他区县通过安排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的方式开展工作。本次督导工作对于推动各区县政府积极采取有力的措施发展语言文字工作事业,将产生促进作用,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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