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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第十六届推普周活动方案

时间:2013-09-22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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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延 庆 县 教 育 委 员 会

关于开展第16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活动方案

各语委相关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2013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京教语〔2013〕3号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开展“推普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力求实效

  本届推普周活动主题是: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各单位要以开展第16届推普周为契机,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特别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北京市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战略任务,积极响应并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并结合“中国梦”的教育宣传工作,倡导“用普通话讲述中国梦,用规范字书写中国梦”,共同构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二、夯实基础,辐射社会

  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办好第16届推普周活动。各学校特别是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结合语文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以“中国梦”主题教育为载体,激发广大师生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增强自觉规范使用的意识;在做好校园推普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县语委办等相关部门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发展。

  三、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组织和开展具有行业或地方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注重创新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主动尝试使用网络、手机、户外显示屏等新媒体加强宣传,尤其是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形式对年轻受众加强宣传,让推普宣传雅俗共赏喜闻乐见。使全社会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在构建和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的作用。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县语委办决定本届“推普周”本着隆重、热烈、朴素、大气的形式,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为主。9月13日为全县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日。届时在延庆县香水园街道办事处等繁华地段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和延庆县语委办自行制作的本届“推普周”宣传品。

  (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活动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做好上述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同时要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

  1.组织单位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和“中国梦”主题宣传活动,做好第16届推普周的宣传报道。

  2.街头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3.本辖区公共场所用语用字规范管理监测活动;

  4.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培训、讲座等活动;

  5.广泛开展“用普通话讲述中国梦,用规范字书写中国梦”,共同构筑语言文字中国梦等活动(征文、演讲、讲故事、朗诵、楹联书法大赛等);加强学校“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了解经典、亲近经典、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6.从各自常规工作与语言文字密切相关的角度,结合十八大精神的宣传贯彻,利用“推普周”的宣传平台,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师生和各行业员工素质,优化部门工作质量或服务水平以及加强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实践活动。

  7.注重形式创新。各单位应继续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使推普宣传雅俗共赏,为群众喜闻乐见,不断扩大宣传效果。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以及强化国民语言规范意识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推普周”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各单位要对本届“推普周”活动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并于9月23日以前将本单位的“推普周”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报县语委办。(联系电话:69178021;电子邮箱:教委政务网上的县语委办)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延庆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延庆县教育委员会

  201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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