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北京市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注重常规工作与开拓创新的结合;注重推进法治建设,依法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管和服务;注重研究探索,开拓推进语言文化建设。使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意识进一步提升,为增强国家语言实力、提高国民语言能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要点
(一)制度建设
1.学习《北京市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
2.举行《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颁布十二周年执法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迎接市执法监察。
(二)宣传教育
1.举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学习班和通用汉字表应用培训班。
2.与社教中心联合举办居民普通话宣传教育活动,与乡镇文化站联合举办农村居民普通话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好“第十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4.与青少年活动中心联合组织中学生汉字听写大赛。
5.指导“语言文化主体校园”环境建设。
6.探索创办跨区县的小学辩论俱乐部。
(三)示范创建
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创建评估检查,认定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第九批示范校。做好我县市级语言文字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工作。
(四)测试工作
1.全面实行“机辅测试”,加强质量监督和服务保障。继续推进高校测试。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1000人次。
2.扩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汉语能力测试、汉语口语水平测试试点规模。
3.加强队伍建设,举办普通话水平测试骨干测试员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人员培训班。
(五)应用科研
1.配合市语委完成北京语言文化资源普查,做好延庆地区的服务工作。
2.配合市语委做好各项科研工作。
(六)其他工作
1.进一步加强“延庆县语言文字网”建设。
2.加强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语言文化常识在线测试系统》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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