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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开展“规范社会用语用字,树立文明城市形象”啄木鸟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6-09-01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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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实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用语用字,树立文化平谷、文明平谷的良好形象,增强学生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于今年全国第十九个推普周期间广泛开展“规范社会用语用字,树立文明城市形象”中小学生志愿者啄木鸟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9月8日—9月14日

  二、行动范围:

  城区及乡镇主要街道两旁的社会用语用字、部分商店内用语用字。

  三、参加人员:

  平谷区中小学生。

  四、行动内容:

  结合平谷文明城区建设工作,对城区及乡镇主干道上的标牌、指示牌、广告牌(包括夜景亮化设施),部分商店内部用语用字,以及地名、路名、站名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字情况进行检查。

  五、行动方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成若干行动小组,在教师的带领下有组织地进行调查,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

  2.区语委、区教委会同区城管局、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对调查出的不规范用字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六、行动要求:

  1.各校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注意交通安全,严防意外伤害事故。

  3.各有关学校要教育学生熟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社会用字的规范要求,掌握政策界限。行动中以宣传、调查为主,避免与商家发生矛盾。行动结束后须认真逐项填写《“啄木鸟行动”社会用字调查情况汇总表》(附后),并于9月20日前连同调查报告、活动小结、活动照片的电子版报至区语委办。

  电子邮箱:pg89982498@163.com

  联系人:高胜平

  联系电话:89982498

  七、奖励办法:

  根据各校上报案例所具有的广泛性、代表性、典型性特点,区语委将评选出“啄木鸟小卫士”100名,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根据学校对此次工作的组织情况评选“啄木鸟行动优秀组织奖”20名,并对获奖学校辅导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希望各校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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