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宣传《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做好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乡镇)的创建工作,房山区语委办在近期对申报创建工作的乡镇社会用字规范情况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5月6日上午房山区语委办公室高建来主任带队,联合琉璃河镇语委办、琉璃河镇城管大队、琉璃河镇工商所和琉璃河镇综治办对琉璃河镇主要街道两侧的门牌、广告牌、宣传栏等规范用字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和商家用字规范,符合要求。检查组对使用不规范字的单位和商铺当场指出错误并讲清改正方法,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此次检查,有力地提高了各单位及商家的规范用字意识,为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乡镇,顺利通过市检查组的检查评估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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