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语委各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时间定于2016年9月8日至14日,根据北京市教委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京教语〔201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第19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主题
本届推普周活动要紧紧围绕“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宣传主题,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知识为主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规划纲要,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语言文化的有力支撑。
三、创新方式
各单位、各学校要根据自己所在的领域,组织开展具有个自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可注重拓展活动的载体和途径,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形式,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四、做好总结
市语委决定9月11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活动日,区语委办将在教委楼前通过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发放材料等形式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各镇、街道、社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联合辖区内学校共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将开展“推普周”的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活动照片(2—5张)报区语委办,只需要发送电子版。上报时间:9月23日前; 电子邮箱:cznczn123123@163.com。联系人:陈钟楠 联系电话:81296345
大兴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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