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领导批准,根据京语[2011]5号文件“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及2012年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北京市语委开展第二批语言文字示范街道、示范乡镇创建评估工作。(京语[2012]3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东城区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工作方案”
一、 组织机构:成立东城区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东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 颜 华
常务副组长:东城区语委常务副主任 冯洪荣
副组长:东城区语委副主任 张志萍
东城区语委委员 莫 巍
东城区语委委员 石崇远
东城区语委委员 陈博军
东城区语委委员 易卫平
东城区语委委员 郑智凤
东城区语委委员 白旭洪
东城区语委委员 吴之梅
东城区语委委员 徐中煜
东城区语委委员 伊淑虹
东城区语委委员 张松青
东城区语委委员 李书明
东城区语委委员 崔 旭
东城区语委委员 王玉琳
东城区语委委员 梁金荣
东城区语委委员 崔淑云
东城区语委委员 戚家勇
东城区语委委员 纪筱彬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社教科
科长: 付春婷
联系人: 章力红
联系电话:67182676 13811985562
二、 工作日程安排:
开展自查自评,结合自查自评情况自愿创建并申报“2012年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于2012年5月7日前向区语委办上报创建申请。(发邮件到 dcywb1111@126.com 或发短信到13811985562)
京市街道乡镇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北京市街道乡镇公共设施和服务行业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以及评估当天的日程安排与具体要求。(5月11日前)
年迎检单位。
范化示范街道”的单位,报送《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申请表》申请市语委评估。(5月15日前完成)
评估。(5月23日完成)
三、 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明确创建工作内容。各街道的创建工作要在
主管语言文字工作主任的领导下,组成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依靠街道所属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以辖区内的繁华区域及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把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等管理工作情况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情况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着重考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普通话的普及程度和规范汉字的社会应用水平。
2. 提高认识,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语言文字规范化
示范街道”创建活动,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提升市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的创新举措。开展街道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将使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走向城乡社区和基层,从而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覆盖面,健全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3.明确职责,完善机制,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发展。此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评价语言文字常规管理和语言文字应用的基本状况,进一步明确语言文字工作职责,促进日常工作,强化过程指导,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发展。
四、 表彰奖励办法:
1. 东城区语委将对荣获“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的单位给予1万元(或同等价值奖品)奖励。
2. 东城区语委将对荣获“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年度工作表彰奖励并推荐参加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三年一次)的评选。对参加创建并通过东城区评估工作组评估,达到80分以上的街道在全区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
东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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