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委在2022年11月印发了《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国语〔2022〕3号),教育部办公厅2023年1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3〕1号)。根据文件精神,截止3月3日,我市共有45个单位申请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我们根据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推荐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推荐以下单位参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一)部属高校3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央戏剧学院;
(二)其他单位5个: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华文学院、北京联合大学、人大附中经开学校。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4月7日起,至4月11日止。公示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10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处,邮编:100031
电话:01051994960 01051994980
传真:01066074286
邮箱:jw_yywz@jw.beijing.gov.cn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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