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北京语言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中国传媒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为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以下简称推广基地)管理,根据《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国语[2018]3号)、国家语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家语委办将启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国家语委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名单及开展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语函[2020]1号)所认定的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二、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工作通过初审和抽查复核方式进行。北京市推广基地初审由市语委办(市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组织进行,采用资料审核、实地考察、集中汇报等方式。抽查复核由国家语委办(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指导推广基地秘书处(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组织开展。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推广基地建设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建设成效,包括建设概况(规章制度、人才队伍、项目经费等)、支撑服务国家和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特色工作和活动、工作成果及应用、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宣传推广成效等。
四、检查结果
初审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40%。国家语委办将根据初审、抽查复核等情况综合确定首批推广基地中期检查结果。
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教育部、国家语委对首批推广基地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的推广基地,将加大项目委托和经费支持力度;对“基本合格”的推广基地,将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国家语委办和市语委办(市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备案;对“不合格”的推广基地,将要求整改并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
对无故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检查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问题的推广基地,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工作安排
(一)各推广基地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认真梳理基地概况及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活动推广、会议培训、合作交流等工作情况和成效,细致总结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亮点与不足,查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将本次中期检查作为推动自身切实落实基地任务与要求、服务国家和北京市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良好契机。
(二)请各推广基地于2022年8月底前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并于9月2日前将本基地中期检查自查报告(不超过3000字)、《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中期检查报告表》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市语委办。
(三)2022年9月中上旬,市语委将组织专家组深入各推广基地实地考察、检查材料、听取汇报,请各推广基地做好准备。实地考察后,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各推广基地的建设情况和成效综合评价、评定等次,形成检查结果报国家语委办。实地考察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市语委办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邓老师 51994960
邮箱:jw_yywz@jw.beijing.gov.cn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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