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语<2011>1号
市语委各委员单位、市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刘延东国务委员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讲话精神。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刘延东国务委员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国家语委成员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1年1月20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务院法制办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刘延东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 年以来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全面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今后的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在新起点上科学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将刘延东国务委员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讲话精神。
附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推进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刘延东国务委员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1年2月19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