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委、语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语委等6部门《关于以传统节日为主题开展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的通知(国语[2008]1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落实:
一、2008年是国务院在法定假日中增列传统节日的第一年,也是北京举办奥运会之年。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市教委、市语委决定从5月起,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中开展“迎奥运,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此项活动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提高广大青少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以《通知》精神为指导,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精心组织。
二、开展“迎奥运,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要以为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语言环境、激发广大青少年爱国热情为目标,以传统节日为线索,以校园为主要场所,将活动深入到班级,发动广大师生、家长参与其中。要将诵读和创作活动与课堂教学、课外阅读、少先队和共青团活动结合起来,使其成为德育、美育和语文学习的有机组成部分。要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通过主题班会、朗诵比赛、征文、文艺表演、校刊、校报、校园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
三、活动步骤与安排:5月至8月为各区县和学校开展活动阶段。9月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全市将举行经典诵读活动决赛。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各区县和校推选出2名(男女各1名)选手参加全市决赛。参赛选手名单于8月底前报市语委办。
四、“迎奥运,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由区县教委、语委办牵头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活动方案,做好计划和安排,并争取精神文明办、广播电视、文化、团委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高等学校的活动由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在组织活动过程中,要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市语委办。(通讯地址:前门西大街109号,邮编:100031,电子邮箱:jw_yywz@bjedu.gov.cn)。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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