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省市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交往半径相宜,是我国语言文字资源丰富、底蕴深厚、特色鲜明、健康发展最具活力的重要地区之一,具有广泛的合作前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于谋划京津冀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大局,以整合优势资源为重点,以构建跨区域战略合作机制为抓手,推动京津冀语言文字工作交流与合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在教育部、国家语委的指导下,各省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统一开放的原则,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方参与、资源整合,政策引导、互利合作,在整合区域语言文化资源、提升区域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合作,推动京津冀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实现同城化谋划、联动式合作、协同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优势互补原则。充分发挥三地在资源、市场、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流与合作,加快形成以政府规划为先导、以协调机制为动力、以比较优势为基础、以分工协作为方式、以市场运作为手段的语言文字事业协作发展新模式。
(二)共建共享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三地加大在推广普及、基础建设、督查服务、能力提升、科学保护、文化传承等领域具体项目的沟通与对接,共建共享,稳步推进,加快形成合作共赢的新机制。
(三)统一开放原则。坚持以开放的理念、开放的机制、开放的市场推进三地语言文字事业合作,打破区域限制,促进市场要素合理流动,统筹资源,优势互补,加强语言文化建设、语言产业开发研究,重视研究成果转化,推动京津冀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
三、合作内容
(一)统筹规划区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新布局
在教育部、国家语委的指导下,与“十三五”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和制定工作相结合,共同开展专题调研,系统研究三地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整体规划,对接专项合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推进京津冀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立信息互通和情况通报制度,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和规划协作的有关重大事宜,推动有关合作项目的具体落实。
(二)推进现代语言文字服务体系的探索与建设建立语言文字服务设施建设交流机制,共同探索语言文字服务体系投入、建设、运行、管理的新办法和新机制,相互借鉴,互通有无,共同完善语言文字服务网络,构建辐射毗邻地区的语言文字服务体系,提升京津冀三地语言文字服务水平。
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推动语言文字信息共享工程建设,打破地域限制,促进三地语言文字资源流动和共享。
推动跨区域交流,以首都市民系列语言文化活动为依托,组织举办三地语言文化 的展演、展示、研讨等交流活动,共享发展成果。
三省市联合研究政府购买语言文字服务的政策措施。
(三)加快语言资源的保护与传承
联合开展语言资源保护的理论研究,重点针对在三地具有广泛基础的北京官话、天津方言、冀鲁官话、中原官话等语言资源进行调查整理,拓宽交流渠道,促进活态传承。
有效保护和利用三地语言资源,逐步建立健全语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利用民族传统节日,联合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展现与节日主题相关的语言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深入探索三地语言文化遗产保护方式,推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与高校、研究机构、语言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助力一批具有京津冀特色的语言产业项目扩大市场。
推动跨区域语言文化交流,在成功开展三地书法巡展活动基础上,积极支持方言(音频视频)、古文字、古代碑文及当代书法创作等主题交流活动;以“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为抓手,引导支持三地书法名家、书法团体参加,互动交流,资源共享。
(四)促进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互通与合作
建立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交流机制,加强高校、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推动三地语言文字科研部门共同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科研项目,整合语言文字专家力量,挖掘区域特色资源,加强科研人员交流与合作。
加强三省市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政策研究,推动三省市语言文字科研机构、高校、社会团体在政府政策支持、活动参与、资源利用等方面互惠互利。
建立互通互联的项目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发布京津冀地区的相关科研信息。
三地共同研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资助政策,鼓励相关科研机构、高校、社会团体在三地开展惠民项目研究。
(五)强化语言文字人才的交流与培训
着眼区域语言文字事业长足发展,建立三省市语言文字人才信息资源库,积极推进人才资源信息互动和引进交流。
制定三地语言文字人才联合培养工程方案,拓展语言文字人才队伍建设渠道,通过支持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国际交流、著述创造等手段,发掘一批懂专业、知创新、善管理、跨领域的语言文字高端专业人才。
发挥各自语言类院校和师范类院校、艺术类院校的人才优势,为三地提供培训服务。
(六)推动语言文字应用领域融合与发展
三省市在国内外大型文化体育赛事活动中,公共服务行业和设施的用语用字及其外文译写等方面,共同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部门规范标准。
探索建立语言文字执法监督体系和联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净化区域语言文字环境,促进语言文字生活的健康发展。
提升三省市城镇和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三地语言文字应用信息联网,鼓励跨区域开展多层次、实用型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满足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人员业务培训的需求。
(七)加强语言文字展览协作与共享
加强三地语言文字展览的交流与合作,对接展览规划,明确各自语言文字展览发展定位及特色,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形成区域间会展合理分布和联动机制。
协同研究语言文字展览在政策指导、市场要素、信息服务方面的需求,重点加强语言教育展览、书法作品展览、文字设计创意展览等领域的深度对接和项目合作。依托各自语言文字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普通话体验区”、书法作品展览、文字创意展览等专项展览,共同打造语言文字展示平台。
发挥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海空两港的区位优势和全国普通话体验区的带动作用,围绕三地具有的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推进语言文字展会建设,推动三地联动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八)建立语言文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京津冀语言文字工作联盟”,三地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同意就加强和扩大京津冀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建立高层协商机制和具体工作层面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的重大事宜进行协商交流,提出推进合作的指导意见,做出重要决策。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三地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轮流筹办。
四、其他事项
(一)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提出合作协议落实细化方案,经三部门协商后,共同或各自推动落实。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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