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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9-13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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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

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教育系统各单位:

  2013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13〕1号)精神及北京市语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推普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市教委、市语委《关于北京市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意见》,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全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参与意识,强化各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

  (一)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战略任务,积极响应并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语言文字在构筑和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构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二)今年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颁布十周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规定》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为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营造良好、和谐的语言环境。

  三、活动时间

  国务院规定每年9月第三周是全国推普周,考虑节假日安排等因素,第16届推普周时间定为2013年9月11日至17日

  四、活动内容

  委办局、街道和公共服务行业

  (一)推普周期间,各委办局、街道、公共服务行业要在各自的范围内采取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并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栏、电子屏等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同时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开展本部门、本单位内部规范用语用字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区公共服务大厅等相关窗口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在使用普通话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服务管理有关规定,自觉使用以“三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去有送声)为基本要求的文明服务用语,为服务对象提供和谐、高效的交流环境和优质服务,并鼓励、带动服务对象一起说普通话、用文明语。

  (三)9月14日为全市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日,当日上午9时至11时,各街道办事处要在辖区内主要街道、繁华地点设立宣传咨询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推普周宣传资料、面向社会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四)各街道要利用推普周活动这一平台,充分发挥辖区内学校、特别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发动各学校制作宣传海报和语言文字知识宣传板报,积极参与街道、社区开展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

  (五)区新闻中心、《西城报》及各系统自办的相关媒介要努力提高自身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为社会做出榜样。同时要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宣传报道。

  教育系统

  (一)全区各学校要结合语文教学、德育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在推普周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好“推普六个一”宣传活动,营造推普宣传氛围。

  1.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以宣传推广普通话为主题的标语、宣传画或宣传横幅;区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在校园中要有一处以上永久性推普宣传标志。

  2.9月16日(星期一)升旗仪式主题定为: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国旗下讲话的内容应围绕这一主题进行。

  3.在推普周期间,组织一次以推普宣传为内容的主题班(团)队会活动。

  4.在学校网站、电视台或广播站以“用普通话讲述中国梦,用规范字书写中国梦”为主题推出一期推普周特别节目。

  5.开展一次“啄木鸟”行动,组织学生对校园周边、社区内的标牌、店牌、指示牌、广告牌和地名、路名、站名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字、病句等进行调查。同时对校园内不正确的读音、不规范的文字等进行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

  6.出一期以推普工作为主题的黑板报或宣传橱窗。

  (二)区教委机关要结合实际工作,做好机关公文书写的规范和会议用语、公共场合的讲话用语、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机关内部工作语言的标准规范使用。

  同时根据市教委、市语委关于加强区县公务员和教师队伍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的有关意见,区语委办将在区教委机关内部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三)教育系统各直属单位也要利用推普周的契机,加大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单位内部用语用字的自查和整改,为各中小学、幼儿园树立正确、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形象,为提升西城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尽力尽责。区教育研修学院、市教育学院宣武分院、区经济科学大学、区红旗业余大学、电大宣武分校等院校要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方面加强对广大教师、学生的指导,并确定相应课题进行理论研究与探讨。

  (四)区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在推普周期间要与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紧密配合,发挥语言文字小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做好辖区内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注重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区语委会的工作部署,加强对推普周工作的领导协调,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稳妥实施推普周的各项活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必要地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区语委办将在9月初下发部分推普周宣传资料用于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推普宣传活动。

  (二)突出宣传主题,加大宣传力度

  今年是全国推普周开展16周年,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颁布10周年,各单位应以此为契机,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激发国民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觉规范使用的意识。

  (三)提高效率,注重安全

  各单位在开展各项活动时,要结合当前工作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高度重视安全,在活动前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并责任到人。

  (四)抓好落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认真落实好推普周各项活动,并在推普周结束后对本届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同时保存好各项活动的文字和音像资料。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9月2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推普周活动资料及总结。

  区语委办联系电话:66200497 66201155-6501

  区语委办联系人:文 越

  区语委办电子邮箱:ywb301@126.com

  区语委办网址:http://ywb.xchjw.gov.cn

  区语委办办公地点:西城区教委北办公区501室

  通讯地址:西城区育教胡同33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推普周宣传口号

  2.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北京市西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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