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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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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属高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 〔2024〕  10号)》要求,市教委负责组织市属高校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瞄准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布局和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有效提升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支撑力、贡献力,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二、建设目标

  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创新研究方法手段,拓展新的研究领域,增强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本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出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教育部首批计划遴选认定30个左右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建设成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不设选题指南,可依据研究专长结合支持办法要求自主选定研究领域,自行拟定团队名称。

  (二)创新团队主要依托的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原则上须为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在相关评价中处于前列的学校优势学科。团队至少应涵盖2个  (含)以上一级学科,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与理工农医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不断拓展新的研究领域。

  (三)创新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自主权,有较充足的经费保障和较好的校内外合作资源,具备顺畅的合作运行机制,团队首席专家及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四)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在本领域和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能有效协同团队成员做好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应为高校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1969年1月 1日后出生)。

  (五)创新团队应具有相对集中的合作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核心成员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8人,其中45周岁 (1979年1月  1日后出生)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

  (六)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有不同学科成员共同参与的前期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作为支撑基础。支持创新团队广泛汇聚校内不同学科研究力量实现有效协同,共同开展协同攻关,也支持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加入团队,开展联合研究。

  (七)已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部委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申报。

  四、申报范围和限额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市属高校,每个学校推荐不超过1个。经专家论证后,市教委向教育部推荐1个。

  五、申报材料

  请按填表说明填写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 》(见附件1,以下简称 《申请书 》)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  《一览表 》)。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申请书》一式七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6月14日前提交市教委科研处,地址: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2号楼615室。《申请书》和《一览表》的电子版电子邮件发送zhangyu@jw.beijing.gov.cn,邮件名称:学校+创新团队。

  六、工作要求

  (一)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申报资格要求进行申报。

  (二)有关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涉密材料一律不得提交。

  (四)有关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

附件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一览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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