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强化北京高校科技智力资源优势,搭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高水平创新平台,按照《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简称“卓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
(二)申请人应为北京高校教师,原则上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8年及以后出生)。
(三)申请人具有高水平科研能力和丰富科研经历,其研究工作聚焦国家战略必争领域、北京高精尖产业需求或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领域,具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有望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产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性科研成果。
(四)申请人具有领军才能和优秀团队组织能力,能够开展跨学科、跨领域深度协同与集智攻关,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到技术产业化应用的一体化创新,合力解决重大科学难题,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汇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五)申报单位能够给予申请人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根据申请人及其团队需要,组织协调场地、仪器设施、研究生招生等必要配套保障,以及先行先试突破性政策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专家推荐。每位申请人至少由3位专家推荐(不超过7位),专家应是在其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院士、学部委员和长江学者(社科类)等。推荐专家所在学科领域应与被推荐人学科领域相同或相关。
(二)学校审核。请各高校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学校实际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经审核的名单应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三)专家评审。市教委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择需、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10份,其中3份原件,见附件1)和《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学校统一填写并加盖校章)报送至市教委科研处(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620室),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本。
(二)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三)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7月15日。
(四)其他有关事项请参照《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京教研〔2017〕15号)执行。
附件:
附件1.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申报表(格式).doc
附件2.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doc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刘安邦;联系电话:5199495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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