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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来源: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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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科信司〔2021〕234号)要求,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域方向

  主要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关键算法等基础前沿技术)、区块链、高端科学仪器、医疗器械、重大工程软件、稀土新材料、碳中和(碳零排和碳负排技术)、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方向。

  二、申建要求

  1.申建中心必须符合上述领域方向;

  2.申建中心需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3.申请书中现有工作基础要重点总结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突出创新质量;未来建设目标和任务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科学谋划,切实为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支撑;

  4.申建中心需与行业企业有实质性产学研合作;

  5.申建中心不得与本单位已有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鼓励依托市教委立项支持的产学研创新平台组织申建;

  6.需明确高校对申建中心的政策和条件保障情况;

  7.每校限报1项。

  三、工作要求

  申建单位要加强组织谋划,准确把握工程中心定位,坚决破除“唯数量”“唯论文”“追排名”等不良倾向,确保申建中心符合《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

  请于2021年12月16日前,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模板见附件)函报市教委科研处(纸质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马晓宇;联系电话:18600879416

  电子邮件:sjw_kyc@163.com

  附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编制大纲.doc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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