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属高校期刊核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6
来源: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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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属高校:
根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京新出发〔2019〕14号)要求,市教委开展2018年度市属高校期刊核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照京新出发〔2019〕14号通知要求,填报的年检数据要认真查实,并于6月15日前完成网上信息填报;自检报告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反映期刊在坚持正确出版导向、保障期刊质量、防范学术不端等方面的内容情况。
2.6月15日前,邮件反馈期刊核检联系人回执(见附件),并发送2018年度期刊自检报告电子版。
3.6月18日(星期二,9:30-11:30、14:00-17:00)将期刊现场核检材料报送至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617室。现场核检材料包括2018年度样刊1套,2018年度期刊核验表一式4份,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1份,自检报告1份,主编、副主编或社长、副社长其中一人的培训证书复印件1份,出版许可证副本。逾期不受理。
本通知可登陆首都高校科研网下载。
附件:期刊核检联系人回执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张豫;51994793;zhangyu@bj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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