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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7 来源: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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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高等学校:

  为了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防患于未然,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学、工程院、 自然科学基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要求,认真深入学习领会,在广大师生和科研人员中广泛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科学环境和学术氛围。

  附件:《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pdf

  北京市教委科研处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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