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诉求风波引发的思考
北京市东城区责任督学 李运良
【案例背景】
2023年秋季,恰好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放开以后第一批“二孩”集中入学的时期,全国范围的“幼升小”的人数猛增,呈现出近年来未有的入学高峰。许多小学面临增班扩容、增加学位的招生难题,但目前各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已基本实现较为合理的配置,增班扩容势必要改变现有的格局。例如,我负责督导的一所小学,在教委给出了增班扩容的指标后,迅速作出了各班级安置的调整。但这一调整,却引起了被调整班级学生家长的强烈反应,不断拨打诉求电话。作为责任督学,我有责任“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诉求”,妥善处理家长反映的问题。
【案例描述】
秋季开学前夕,我在很短的时间内连续接到很多家长打来的电话,而且大多言辞犀利、口气强硬。众人反映的是同一个问题:为什么非要把三年级某两个班级安排在学校教学楼外的临建房里上课?这两间房是今年暑期新改造的,装修的异味还没有散尽,安排这两个班在这里上课,一是不公平,二是装修的污染会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如果我们把问题反映到您这儿不起作用,那么,我们就拨打市长投诉热线,直到有人管为止”。我首先安抚家长们激动的情绪,并告诉他们:“学校这样安排,一定有学校安排的理由,绝对不会有任何歧视、偏向或人为不公,更不会做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事情,既然你们对此安排有看法,那么我会尽快和校方联系沟通,了解具体情况,然后第一时间回复大家。”
随后,我就拨通了校长电话,询问了增班扩容、增加学位的安置情况。校长告诉我:“按教委给定的招生指标,本学年学校新增两个教学班,所以教学楼内的现有教室不够用,为了保证原有教学班级安排不出现较大规模的变动,同时又能把新一年级小学生相对集中安排,这样有利于对一年级小同学的关注,也便于学校统筹管理。之所以把三年级这两个班安排在教学楼外,是因为我们觉得三年级同学对学校的环境已经比较熟悉,对音乐、美术、计算机等功能教室的位置把握准确。同时,这两个班级的任课教师也相对集中,办公室也安排在楼外教室旁边,管理起来比较方便。但是,这两天家长给学校不断打电话,坚决不同意这样的安排,我正在为这事一筹莫展。”我向校长汇报了我接到的家长反映电话的情况,然后,给校长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对于接到的家长反映或诉求电话,要一对一做好回复,说明我们这样安排的理由,让家长明白我们的初衷,使学校、家长信息对称,赢得家长对我们的理解。其次,我们所做的一切的工作都是为学生和家长服务,这样的初衷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有些事情家长不理解、有看法或不满意,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改变一下,把原有的安排做一下调整,满足家长的愿望呢?毕竟,我们努力工作不就是为了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安心嘛。”
校长非常认同我的建议,随即召开班子会,通报了家长诉求情况,要求逐一回复家长,商讨如何调整原有教室分布,最后决定:紧急改造教学楼内专用教室和教学楼外的两个教室,把安置在教学楼外的三年级两个班调整到教学楼内,把两个专用教室安置在教学楼外,以满足家长的要求。这场诉求风波也引起了教委的高度关注,主要领导亲临学校,指导、支持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全体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教室改造加班加点,在两天内完成;和家长的沟通一天内进行了几十次的回复,并做到耐心、细致、温情,赢得了全体家长的赞扬。
【案例反思】
此次风波虽然得到了迅速平息,但也造成了学校乃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被动,更引发了我作为责任督学的思考。
一是责任督学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被督导学校,及时了解学校的重要工作,特别是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提醒工作进程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点,避免某些环节节外生枝,给工作带来掣肘,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责任督学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就此次诉求风波而言,也反映出平时督导的漏洞,因为今年秋季开学前已对此校进行了开学前的督导,对于学校的安全、安排有了大致的了解,而对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或落实得是否顺利圆满,缺乏“最后一公里”的思考与追踪,以致出现了这一次的家长诉求风波。
三是责任督学大多是在基层学校工作多年,经历了无数次的师生间、生生间、家长和学校间所发生的误会或矛盾,也协调过大大小小的纠纷,应该说有着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就家校协同育人方面,应该对学校进行较好的指导,特别是家长委员会作用的发挥,应予以充分的重点关注,在平时的督导中,虽对此项工作内容有所检查,但就具体点还是关注不到位。比如,这次楼外安置的两个班,是否和学生家长沟通并得到了家长委员会同意?如果不同意,我们应该做什么样的善后工作才不会引发这场诉求风波?
四是我们的学校是政府办学,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宗旨下,也要为社会、家庭服好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因此,学校各项工作在落实党和政府部署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学生和家长要求,尽可能地让学生舒心、家长放心。只有这样,学校的各项工作才能顺利有效落实。作为责任督学,我们要不断增强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意识,严督细导,用我们的责任和经验助力学校健康发展。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