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引发的思考
北京市昌平区责任督学 丁建明
【案例背景】
2021年7月,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2023年12月,按照区教育督导工作要求,我深入责任区幼儿园、社区办园点,通过实地查看、访谈师生、查阅资料和调取监控等多种方式,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和《通告》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
【案例描述】
(一)发现问题
2023年12月中下旬的一天,我走进一所社区办园点。在入园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时,我首先听取了园所自查情况。此前,在秋季开学初及此后,园所针对这项工作已先后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家长及幼儿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我也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查看核实。当天临近放学时段,我来到园门口实地查看。这时园门口已陆续有部分等待接孩子的家长。此时我发现本来就不宽敞的大门外,停放着各种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机动车、电动摩托车和自行车,大部分车辆都能有序摆放,但仍有个别车辆停放在园门口道路上,学生放学出行受到很大影响,并存在安全隐患。就在这时,一辆无牌照违规电动三轮车“咯吱”一声停在了园门口,一名老年人从车上下来。身为督学的我,看到这种情况,心里很不是滋味,随即向园长沟通了解情况。园长解释说:“家长都急于接送孩子,有个别家长不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我们多次进行说服和劝阻都没用。”关于《通告》规定落实,家长是否知晓不要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幼儿一事,园长跟我说,园里老师已经多次给这位家长(孩子爷爷)发“提示卡”并单独进行说服教育,让其不要骑违规电动三轮车接送孩子。但他表面答应,就是不听劝阻,继续骑违规电动三轮车接送孩子。老师也多次找过孩子的父母,他们的劝说也不管用。
听了园长的一席话,我大致明白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于是,我迅速整理好思路,与园长做了进一步的沟通交流,并谈了自己的一点想法:“作为办园点,不能置孩子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园门前车辆乱停放,不仅影响幼儿出行,也对幼儿的人身安全产生隐患,这是我们园所管理不到位,要尽快想办法加以根治。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这是国家的政策规定。家长用这种车接送孩子,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甚至有可能毁了一个还未绽放的生命,同时毁掉一个家庭的幸福。我觉得,现在人们大多疏于对生命的理解和重视。当下办园点应尽快对全体家长、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生命教育,要让所有人员意识到关爱生命的重要性,人人尊重生命,从而主动自觉遵守规则秩序。”
园长听了我提出的建议后表示赞同。于是,我直接和园长、安保干部一起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又做了深入的商量讨论,制定出了整改方案。
(二)整改过程
1.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我们调出幼儿园所有安全管理制度,逐条研究,划分安全责任,完善制定门口管理专人负责制,分别落实领导带班、教师轮流值班、安保人员职责,明确门前车辆摆放、人员有序疏导负责人,并就车辆停放隐患问题完善制度细则。在园门口设置车辆停放区,每天由园里人员或家长志愿者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值班表。坚决根除人为制造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
2.大力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宣传活动
(1)宣传形式:张贴海报、校园网公众号、家长微信群、家长会等。内容包括:宣传教育禁止家长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引导学生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等内容。
(2)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向家长讲明园门口存在乱停车辆及家长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现象,事关学生生命安全,让家长自觉遵守幼儿园车辆停放管理及国家相关规定。
(3)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内容为:为了您和孩子的人身安全,请您不要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幼儿。
3.全园开展“生命教育”主题教育活动
参加人员:全园师生、所有接送孩子的家长(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全体教职工。园长亲自主讲“生命存在的意义、价值”,使大家意识到生命的美好。各班级开展“生命教育”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照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4.家园协同完善安全措施
办园点和学生家长就园门口车辆停放、门前秩序维护、不骑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孩子等事情进行商讨,并完成书面协议签订,同时让家长做好相互监督工作。
5.过程跟踪再整改
两天后的幼儿离园时段,我又一次到社区办园点大门口现场观察,了解整改效果,再次和园长、安保干部沟通,做了进一步整改,直至符合规范。
(三)督导效果
此后,幼儿园再未出现有违规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情况。园门口车辆能整齐地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生能有序上下学,学生人身安全得到保障。2024年1月,责任督学按照市、区教育督导“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1月专项督导”工作要求,对这所社区办园点开展专项督导时,其中的“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宣传活动,有无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一项,园所全部符合规定要求。应该说学生生命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国家的政策法规在办园点得到了有效落实。责任督学这次对这所社区办园点的校园安全和《通告》规定落实的有效督导,进一步增强了园长安全管理和落实政策的能力。
【案例反思】
此次督导经历,给我的最大感受是:督学的责任与担当突出表现为三个意识。
1.突出责任督学善于发现问题意识
督学在经常性督导时,不是去园所走过场,而是要带着一双慧眼,通过现场观察,发现园所存在的一些安全管理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敢于向园领导诊脉了解实情,分析问题的前因后果,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给园所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这是责任督学的职责所在。
2.突出强化责任督学的责任意识
责任督学看到校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时,不能退缩不管,要时刻牢记肩上那份沉甸甸的责任。要剖析问题,出实招,见实效。在本案例中,虽说只是发现门口有几辆车乱停放、一辆违规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看似不起眼,但能折射出一位督学的责任和担当。细节决定一个园所的成败!一件小事督学如果不去理会,园所就会不重视规范管理,学生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国家政策也不会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因此督学的监督责任意识尤为重要!
3.突出责任督学做好指导帮助作用意识
作为责任督学,我们去督导时,除了要实时发现幼儿园存在的问题,更要积极地建言献策。在本案例中,当看到园门口存在个别车辆乱停放和一名家长使用违规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的现象时,督学立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终通过采取与园领导进行问题交流,以及要求学校进行制度梳理、加强管理措施等方式,使所有人员意识到关爱生命的重要性,以及要尽量防止人为制造的对生命可能造成的伤害。同时,在这件事情的整改过程中,也让园长感觉社区办园点只有做好管理与家校沟通,才能保证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社区办园点的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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