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责任督学 崔颜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义务教育进入了“双减”时代。作为国家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双减”的最终目标是建立高质量的教育体系,解决教育供给侧的结构性问题,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督学必须在“双减”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以督促改、以督促优,助力学校深入破解各类“双减”难题,真正做到减负提质。
【案例背景】
该意见明确指出,“双减”的工作原则之一是:“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
在落实“双减”工作中,为了更好地通过专项督导服务学校,推进学校真正落细、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学校解决家长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确定了“以学生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发展为目标”的工作思路,以及“关注实体要素、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策略。
【案例描述】
“学校对于减轻学生负担的工作做得很到位,孩子的作业几乎都在学校完成,回家就是看看书,做做我们家长留的作业。”“现在孩子写的作业少了,动手实践的作业越来越多,我们担心:这能应付考试吗?”“以前家长都很清楚自己孩子的成绩在班上的位置,现在平时不测验了,家长都不知道孩子学会了没有,还需要再加强什么。”“现在放学后基本没有作业,我们是不是要给孩子报个英语、作文或者奥数班?”“小学学习轻松了,将来到了中学怎么办?”这是我在进行减负专项督导工作中,与家长座谈时所听到的家长们的困惑。而在学生座谈中听到最多的则是:“我的周末是最忙的,整天都要学。”“学校作业少了,爸爸妈妈留的作业越来越多了!”“爸爸妈妈出题考我,想看看我学得怎么样。”
在与几个校区的学生、家长座谈后,我明显感觉到,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是快乐的,家长对学校的减负工作是满意的,但部分学生的心声和家长的担忧、困惑也不容忽视。在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教育政策不断调整的今天,“双减”政策出台后,学校怎样面对学生的感受,帮助家长摆脱焦虑,使家长从理解走向支持,再从支持走向主动作为,使学生学得轻松、学有所获、学有品质,需要我们从新的视角、新的高度审视学校工作。
1.深化家校合作的研究与实践
在“双减”背景下,家校共育从概念变成了学校的新常态,以往内容上简单和形式上单一的家校联系方式已不能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由于不能及时发现、反馈、共同研究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诸多教育问题,导致家长往往只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这显然与当今的学校教育理念、育人方向有所偏差。作为家校合作主导方的学校,应善于利用多种教育资源营造浓厚的合作氛围,积极疏通家校沟通渠道,搭建家校沟通平台,完善家校育人机制,在“共”上着力,在“育”上同向,引导家长关注学生作为一个个体的正在发展中的人的诸多发展,共同引领孩子成长,共同应对“双减”这个新命题。
2.学校通过制度的建立和体制的保障促进建构新型家校关系
首先,要从思想上、观念上转变,将家校合作内化为合作双方的内需。学校在重视课堂、丰富课程的同时,强化实践教育、素质教育,让知识成为常识,密切与家长的联系,让家长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学校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以达成共识。其次,学校要根据学校、家长以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分学期、分阶段制订家校合作计划,将学生的学习生活最大限度地展现给家长,以增加和促进相互的了解、支持,使整个家校合作能够有序推进。最后,在日常操作层面,家校沟通要从原有的粗放的批量处理到精细的私人订制,要更加密切关注学生个体在成长过程中的每一个变化,有针对性地将这一变化随时与家长沟通交流,并给予适当的帮助和引导,同时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教育技巧,着眼于合力塑造学生整体素质的发展,构建“双减”背景下全新的师生关系、亲子关系,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案例反思】
1.关注主体要素,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督导理念
在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中,受教育者的利益应当处于最高位置,得到最大保障。只有教育生态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学校、家庭、社会各安其位,学生、家长、教师各负其责,才能促进教育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生是“双减”政策的最终目标群体,因此学生是否认可,“双减”工作开展得是否有效,“双减”政策实施的终极目标是否实现,都应该由学生进行反馈,最终的评价也应该从学生发展的角度给予验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督导理念,不仅要关注学校做了什么,更要关注学生体验到了什么。“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一直是我们倡导的教育理念与目标,只是在实践中,学校在完成度和细节实施上存在着差别。理念指导行动。作为督学,我们也需要将这种理念与目标贯穿到督导行为之中,引导学校将这种理念切实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的方方面面,引导学校始终将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学校工作的中心内容,更加精细化地集中于学生成长的感受中,使学校在教育理念与行动上达到高度契合。督导时,要将目光聚焦在学生和学生发展上,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状态,学习的积极性;关注教师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的帮助和学校为满足不同需求的学生发展提供的支持与保障。督导是对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评价,最终应将所有的督导标准都归结到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发展上。
2.关注外部因素,坚持以学生个体进步的评价标准
“双减”背景下,学校的教学管理模式正在向提供给学生多元化教育、个性化教育的方向发展,多元评价体系也正在逐步形成。因此,我们的眼光不仅要关注课堂、关注课程,还要关注其他方面,而这诸多因素在学生成长发展中同样不容忽视。心理学家尤·布朗芬布伦纳在其生态系统理论中指出,个体的发展受到来自个体自身及家庭、幼儿园、社会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其中家庭是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首要因素。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双减”入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细化了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加强家庭对学生道德品质、知识技能、文化修养、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在督导过程中,督学要通过一类资料来源收集多种资料(如听课),通过各种访谈对象收集多种资料,或者通过不同资料来源收集同一方面资料。督导中更应注重听取家长的意见,让家长参与到教育督导活动中来。家长信息的收集,可使督学得到更广泛真实的证据材料,让督导融入更多切实的评估依据,使学校在发展与改进的过程中更加关注学生与家长的利益。减负不能减质,增效是根本目标。在现实中,学生存在着“差异”,而“差异”正是学生成长的“基点”。学校只有结合实际,正视“差异”,才会凸显学生个性。学生的发展进步是学校教育自始至终追求的目标,促进人的发展既是学校教育的起点,也是学校教育的最终归宿。在督导中,要注重以学生的主体、差异和个体为基点,关注不同起点学生的进步程度,不能只关注教师、学校做了什么和怎样做的,而是要更多地关注教师和学校所设计的教学、活动、课程以及家庭和家长等多要素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成长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提供了哪些帮助,关注学校为每一个层面上的学生和家长提供了哪些支持,从而以学生的进步程度来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全面发展,不仅是学校教育教学的根本目的,更是学校办学质量的聚焦点,以及衡量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有效性的重要标准。
3.关注问题解决,引导科学自我评估促进自主发展
“双减”是国家教育政策,对于学校来说,它的推进与落实是一个以问题为导向的持续改进完善过程,是多部门全方位不断沟通、整合、协调的过程。学校的领导者、组织者对政策的认知程度,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工作组织的规范性,实施推进的稳定性,资源整合的丰富性都会影响到实际工作的效能。因此督学应在督导中,在工作实施的各个阶段,引导学校以督导为契机,广泛收集学生、家长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发现存在的真问题、真困惑,以评价指标为标准,使领导团队、教师团队变被动为主动,适时地进行自我评估;帮助学校将发现并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对学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一追到底;引导学校本着“发现问题—生成课题—破解难题”的研究思路,进行回顾与反思,探讨解决路径,寻找解决策略,集思广益,逐步完善“双减”工作。按照学校自查—外部他查—形成台账—反馈整改—复查销账的步骤实现闭环管理,真正以督促改、以督促建,找到学校新的生长点,为“双减”增智赋能。这个过程本身就可以反映出学校的管理水平,有助于评估学校的管理质量以及学校自我改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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