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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论文 |加强督学培训课程建设促进专业水平提升

时间:2023-02-27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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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开展督学培训课程建设,提升督学专业技能,提升工作质量,促进督学专业化。

【关键词】督学培训课程 专业化

一、督导工作专业化现状

(一)督学自身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通过区县之间督导工作交流,以及目前了解的部分数据来看,北京市各区专兼职督学队伍人员构成多元,且大多数为离退休状态,其中不乏已经退休10年左右的人员,各区对于督学聘任年龄的限制基本设定在65岁,也就是说,目前大多数督学都没有在基层学校一线。诚然,督学聘任条件很高,这些督学原来都是基层学校校级干部,积淀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但是随着教育形势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教育的要求不断提高,以及远离教育一线阵地、自我学习能力弱化、现代化信息手段技能等方面的缺失,致使部分督学工作开展难度增加,个别督学或多或少存在教育教学观念亟待更新的问题,这就造成了现有督学队伍专业水平与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状况。

(二)督学专业水平对督导工作的影响

责任督学主要完成随访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以及各项经常性督导工作。以目前人员配置情况看,多数责任督学每人大约负责5个校址。随访督导任务由督学个人完成,工作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个体判断行为;专项督导以及综合督导基本以督导团队形式开展,集体研议汇总检查结果向上级汇报,在工作过程中也会存在督学个体完成某项指标任务的情况。因此,在督导工作中,督学个体的专业水平与素养对督导检查结果的科学性、公平性是有一定影响的。事实证明,如果督学(督导团队)专业水平较高,就能比较准确把握标准,督导过程中会科学公平公正、态度热情诚恳、与学校工作关系和谐,能够实现以督促改、以督促发展的目标,这就对督导工作产生了正向积极影响;否则,如果督学(督导团队)专业水平与素养有待提升,会使督导工作难度加大,更会制约督导工作顺畅、高效与高质地开展。

二、开展督导工作,要求督学队伍专业化

(一)文件政策要求督学队伍专业化

《教育督导条例》在督学的选聘、督导的实施以及法律责任的表述中,对督学的职业精神和专业水平都有明确要求;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其中第八条对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教育部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长期以来教育督导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就是督导问责跟不上。作为广大一线督学,在其中产生的作用与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未来教育督导工作必然要求督学具有较高的专业修养与水平能力。

(二)基层学校发展需要督学队伍专业化

实施挂牌督导以来,区县教委为每个学校都配置了一名挂牌督学,基本上任期三年,挂牌督学要全方位深入学校工作之中,与学校荣辱与共。此外在以往的学校督导检查工作中,我们发现学校非常关注督导检查结果。某项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学校通过校际间的交流,可以随时了解兄弟学校的督导结果,非常关注校际之间督导结果的差距并横向比对,针对某项具体评价指标也会产生一些质疑或误会,也会及时与督学沟通,了解评价的相关情况,做到心服口服。学校为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非常希望得到挂牌督学专业的指导与帮助。因此,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及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督导素养的督学,是基层学校非常需要且欢迎的人。

(三)督导结果权威性需要督学队伍专业化

教育督导这项工作在近几年得到空前的重视,相信未来会逐步走向职业化。在国家政策要求下,各区县积极整合资源,建立了专兼职督学队伍,并完成了很多督导工作,相关督导结果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了一定的支撑,这支队伍的作用在不断突显。从职业发展角度看,教育督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无论是专职督学还是兼职督学都希望得到专业的发展与提高,在业内得到认可与认定;督学专业化水平决定督导工作结果的权威性,因此,督学队伍建设更应该重视督学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三、探索督导课程,加强督学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各区县非常重视对督学的培训工作,常规培训、专题培训、专项培训、应急培训等非常丰富,这些培训基本上是为了开展某项具体工作而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即时性,“一项工作一培训”,基本成为目前督学常规培训模式。

(一)组建队伍,研发培训课程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随访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是督学的主要工作内容与方式,我们可以尝试通过督导课程的研发培训,建立范本模式,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提高督学的专业能力与水平;同时建立督导培训机制,依据督学实际情况建立梯队,开展分级管理培训,建立督学晋级(或积分)标准,设立待遇级别,建立培训评优机制,激励督学参与培训,调动其专业技能提高的积极性。我们拟从随访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三个领域开展课程模块构建,初步建立督学培训课程体系框架。结合每个领域工作目标、内容、流程、特点等,开展共性与个性结合的培训课程研发。首先,专家引领,招贤纳士,建立一支专业底蕴强劲的研发队伍。可以在现有督学队伍中发掘适合的人才,搭建基础的班底,同时聘请高校相关教育督导研究机构以及政府督导部门的专家介入,把脉把关把方向。其次,主题示范,研深研透,初步构建课程模块。在专家引领下,以某主题专项督导为例,深入研讨,广开言路,结合区域实际情况,设定目标、内容、流程等,固化文本,使之尽可能达到“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范本”的理想状态。最后,拓宽课程研发领域,初步形成三个领域课程模块范本。随访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三个领域的工作各具特点,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不尽相同,经过研发,我们会形成具有地域特点的三领域督导工作课程培训范本。既然是课程模块构建,就要符合课程基本要求。因此课程模块设计包括:教学对象、学情分析、课时安排、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设备及资源、教学过程等主要内容。例如以课后管理专项督导为例,可以开展此主题的课程模块构建,依据上级相关政策文件法规要求,明确模块各个部分的具体内容,形成“课后管理专项督导”课程培训文本。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积累,可以逐步建立督学培训课程资源库。

鉴于不同区县督学队伍构成实际,督学培训课程的研发可以依托相关研修部门开展,或者发掘督学自身资源优势,由点到面,由少到多,逐步积累,形成培训课程系统。

(二)开展培训,课程落地,完善专业化提升机制

依据督导常规工作安排,督导部门可以设计比较完善的培训计划,督导课程培训可与督学常规培训同步开展,让督学体验二者的不同之处。依据培训课程模块要求,在培训过程中,要突出科学性、权威性、实践性、针对性、激励性,一定要非常注重沉浸式体验。培训者可以通过政策解读、组织同伴互助交流、督学小组合作实践等方式,让督学从“听众”变成“参与者”,在这个过程中体验多重角色的心理状态,深入理解课程培训的目标,统一对标,达成共识,特别对于新任督学而言,“我听我看我思我做”的培训有助于其掌握此类督导工作的规范,建立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范式思维,进而体现专业化。有条件的区县可尝试以课程培训为导引,建立督学专业化提升机制,建立督学分类培训制、课程培训积分制、区县督学职级制(与薪资挂钩)、区县督学培训师制等,突显督学专业化之重。

督学培训课程需要与时俱进,课程研发要结合教育督导形势的要求。督学队伍是不断更新的,督学培训是永恒的话题。通过课程模块的构建,建立适应新时代教育要求的督学培训机制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助于督学队伍专业水平的稳定与持续提升,有助于各级督学准确把握相关督导工作标准,规范开展工作,为政府提供精准有效的数据结果,逐步成为“督导的牙齿”,从而提高督导的权威性;同时,督学专业化是督学职业化的基础,课程培训也是未来督学职业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督学培训课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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