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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三次修订素质教育综合督评方案

时间:2012-05-31 来源:北京市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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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对区县政府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第四轮综合督评

  针对区县政府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工作,5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邀请12个区县的教委主任或教育督导室主任举行座谈会,为第三次修订素质教育综合督评方案征集意见。

  北京市1997年出台区县政府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工作方案并启动第一轮综合督评,此后与时俱进在2002年、2008年先后两次修订督评方案。2009年,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北京市教委依据《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方案(试行)》,集中完成18个区县政府和燕山办事处第三轮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并第一次向社会发布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报告。

  今年,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第三次修订评价方案,并拟于2014年对各区县政府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第四轮综合督导评价。“2014年国家和北京市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已进入第四个年头,有些改革会取得初步成效,北京教育发展将面临新形势和新问题,所以督评方案必须坚持前瞻性原则、先进性原则,体现首都教育特点。”北京市教工委副书记、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线联平表示,在北京教育现代化水平更高的背景下,类似如何评价学校课程质量、教育投入怎样使用等问题,都需要前瞻性思考。

  当天,12个区县的教委主任或督导室主任结合本区县的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介绍了本区县政府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新目标和新举措,并对开展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的重点内容、方式、程序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区县意见的基础上,线联平要求方案修订小组根据今后一个时期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重点选准督评重点,确定督评指标,促进一些问题逐步解决;同时,注意区分不同部门的责任,简化指标体系,留有空间,体现区县教育工作创新成果。此外,要改进素质教育综合督评的方式,尝试在听取区县政府汇报时引入质询和答疑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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