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沪渝冀教育法治工作交流会举行会议达成“北京共识”

发布时间:2016-12-29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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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2-23日,北京市教委召开了京津沪渝冀教育法治工作交流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同志参会并讲话,市委教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李奕同志主持会议,天津市教委、上海市教委、重庆市教委和河北省教育厅负责政策研究与法治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聚焦教育法治工作,与会同志介绍了各省市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和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和经验,并对北京市中小学章程建设实施意见及样本进行了专家论证。会议在北京市、河北省张家口市两地举行,23日与会代表调研了张家口市教育改革发展总体情况和西湾子小学法治教育情况,并达成了“北京共识”,提出要密切区域间教育法治工作交流,每年轮值召开一次研讨会,在课题研究、主题活动、教师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
  黄兴胜同志指出,要全面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找准教育执法困难的深层次原因,认真落实教育法治工作责任制,建立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他还强调,要大力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明确基本要求,突出办学特色,为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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