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9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召开《学校督导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编制顾问咨询会。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唐立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关国珍出席会议。北京开放大学校长黄先开、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孟繁华、北京师范大学职成教研究所所长赵志群、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石中英、北京十一学校校长李希贵、原丰台教委主任张立新等六位专家作为《规程》编制项目组顾问应邀出席会议,《规程》编制项目组主要成员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关国珍主持。
会上,学校督导处处长龙梅代表《规程》编制项目组,汇报了编制工作的总体情况。中小学校《规程》编制项目组、职业院校《规程》编制项目组、高等学校《规程》编制项目组三个子项目组,分别汇报了《规程》初稿框架及主要内容,并提出了目前编制工作面临的困惑与难题。顾问组专家结合各级各类学校特点,针对《规程》初稿的结构、内容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围绕“学校督导规程的核心内涵”、“督学与评估监测职能的内涵界定”、“督学队伍选配”、“督导结果使用”等相关问题给予了具体指导。
国珍同志围绕下一阶段的编制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编制工作目标,不断完善《规程》文本,提升文件编制工作的严谨性,重点将教育督导与教育管理的先进工作理念应用于《规程》编制,着力解决四个“不够”的问题;第二,全面梳理总结前期学校调研工作,形成相应调研报告,作为《规程》文件的重要支撑;第三,根据编制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题研讨活动,进一步听取顾问组专家的建议,征求其他专家学者、各级各类学校反馈意见,推动《规程》编制工作深入实施。
最后,立军同志对项目组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指出:《规程》编制工作意义重大,《规程》作为重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是实现依法督导、依规督导的重要依据,是有效实施学校督导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对当前编制重点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要求项目组结合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从“聚焦学校督导、体现工作重点、规范工作流程、有力创新探索”四个方面入手,对《规程》内涵作出清晰界定;突出各级各类学校督导内容重点;强化《规程》的规范性与权威性;结合北京市教育综合改革热点难点,在督导手段、方式等方面积极创新。在国内各级各类学校督导规程制度体系尚存空白的大背景下,项目组应立足北京督导工作实际,以“首善标准”推进《规程》编制工作,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助力提升学校督导工作的法制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服务北京市教育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