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4    来源:高等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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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2号)精神,市教委发布了《关于开展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6〕557号),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在申报的33所学校中,评出北京大学等13所为首批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从中推荐清华大学等5所高校到教育部参加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现就评审结果及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材料请从公共邮箱下载,cxcysfx2016@126.com,密码gjc123),公示期为12月5日至12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可向市教委高教处实名举报,并提供确凿证据材料,单位举报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需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富宇 荣燕宁

  联系电话:51994842  51994949

  电子邮箱:jw_gjc@bjedu.gov.cn

  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邮编100031

附件:

  1.首批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名单

  2.首批推荐到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名单

  

  附件下载.docx

 

  北京市教委高教处

  2016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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