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2016年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系统教学管理骨干研修班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6〕3号
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关于高校继续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骨干综合素质,促进继续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我委决定在前两期北京高校继续教育系统教学骨干研修取得较好效果的基础上,继续与清华大学共同举办第三期即2016年北京高校继续教育系统教学骨干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举办高校继续教育研修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北京市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要求,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提升高校继续教育教学及管理骨干综合素质,拓宽视野,强化能力培训,以适应高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和创新发展新常态。
二、范围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含网络、远程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含开放大学)从事继续教育主要教学、管理岗位骨干(建议优先推荐相关管理岗位的院、校管理人员)。
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二)一般应具有在学校继续教育主要教学或管理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三)工作需要且本人有参加学习研修的明确意愿;
(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保证参加以业余为主、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研修学习。
四、程序
(一)以学校为单位推荐并填写《2016年北京高校继续教育教学骨干研修班推荐报名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提交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文南楼401)。
(二)第三期研修班拟安排40人左右进行研修,原则上每校1人。根据学校推荐,市教委高教处和清华大学共同确定本期研修人选。
前两期曾报名、因各种原因未安排者,请在本次推荐时注明。
4月10日前完成推荐报名工作。
五、方式和内容
(一)研修班主要利用周五或周六的一个半天时间统一集中安排授课、讲座和研讨等,以专家讲座、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专题调研、自学等方式为主。
(二)本期研修班时长为五个月(假期不计),一般每月集中安排讲座、研讨等4次。首次开班时间为2016年4月下旬。
(三)研修课程安排,见附件2。
(四)研修班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开设若干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时政热点的课程讲座。
六、费用
研修费用(不包括住宿费、交通费)由市教委统一支付。
七、结业
(一)研修结业时,每位学员结合研修和工作实际,提交书面研修心得,学员研修心得经评选编汇出版;
(二)市教委与清华大学共同向完成本期研修且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八、要求
(一)本期研修班管理工作由市教委高教处统筹负责。
(二)各高校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做好推荐工作,同时尽可能保证参加研修人员能按规定参加研修班学习和相关活动。
(三)研修学员应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珍惜学习机会,带着工作实践中的问题,结合新形势下国家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和不同类型院校继续教育教学(办学)主要教学或管理岗位的实际学习研修。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研修班要求等在本期人选确定后另行通知)。
九、报到
(一)报到地点:清华大学近春园。
(二)报到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8:10-9:00
(三)注意事项
1.学员办理入学手续时需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为办理学员证、研修班结业证书使用。
2.本通知为2016年研修班统一通知,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学员按时报到。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发入学通知。
十、联系方式
高教处联系电话:51994832
清华大学联系人:张薇、高丽琴
联系电话(传真):62784133
电子邮箱:glq@tsinghua.edu.cn
附件:
1.2016年北京高校继续教育系统教学骨干研修班推荐报名表.docx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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