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04-09 来源: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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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预〔2012〕272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绩效〔2010〕27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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