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毕业生备案及毕业证书领取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职成科、各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举办的成人中专班):
为做好2016年度学生毕业管理工作,现就我市2016年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毕业生备案及毕业证书发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委职成科按照市教委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精神,继续加强对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毕业证书发放行为;将本《通知》内容通知到所属各中职学校和已经撤销建制但仍有在校生的中职学校,保证各校按时做好办理毕业备案及领取毕业证书工作。
二、由各区县教委职成科负责对本区县所属职业高中(含区属成人中专校)的毕业生学籍先行审验(与电子学籍库、新生花名册对比审验),并在《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名册》(2016届)和《2016年领取毕业证书备案表》加盖公章(职成科印章)。
三、此次毕业备案不包括今年各校“技能+基础”类成人中专班毕业生,“技能+基础”班的毕业备案时间根据各校情况具体确定。
四、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对毕业生进行考核,顺利完成毕业备案及发放毕业证书的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将毕业证书发到毕业生手中。
五、毕业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1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地点:北京市教科院培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劲西口811楼金帆宾馆403室,联系电话:67795988-815)。
3、各校领取毕业证书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中职学校学籍管理软件系统4.0以上版本(学校版)生成毕业生数据上报盘,拷贝到U盘上报(U盘需提前杀毒)。
(2)区县所属的职业高中(成人中专)须带加盖校章及区县教委职成科印章的《2016届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名册》和《2016年职业高中领取毕业证书备案表》一式三份。
市属成人中专学校(含普通中专校举办的成人中专班)须带加盖校章的《2016届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名册》(附件2)和《2016年成人中专领取毕业证书备案表》(附件3)一式两份。
4、毕业生数据上报盘中的学号应与当年新生名册中的学号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需修改毕业生数据中的学号,要以当年新生名册上的学号为准。
转入的毕业生备案时需带相关转学材料。
姓名有变化的毕业生备案时需带相关证明材料。
5、上述毕业生数据上报盘、《毕业生名册》和《备案表》经市教委审核盖章后,在市、区(县)教委各留存一份备案。
届时我委将安排专人在毕业证书领取地点审核各学校备案数据。请各校安排学籍管理人员携规定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信息经市教委职成处在北京职成教网上公示后生效。
联 系 人:巫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51994938、67795988-815
附件1:2016年北京市职业高中、成人中专领取毕业证书时间安排
附件2:2016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领取毕业证书备案表
附件3:2016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专)领取毕业证书备案表
2016年5月6日
北京市教委职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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