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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指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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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教委、各中职学校:

  我市于 12 月 7 日 0 时启动了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各成员单位迅速响应, 严格按照预案开展预警应对工作。 目前,华北部分地区天气形势趋于稳定,出现区域性空气污染,我市受此影响,天气静稳,冷空气减弱,湿度增大,温度回升逆温增强,空气质量维持在重度污水平。市环保监测中心最新监测预报,空气重污染将持续到 10 日,10 日午后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将逐步好转。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预警分级规定,将达到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级别,为保护公众健康,减缓大气污染程度,经市领导批准,12 月7 日 18 时,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自 12 月 8 日 7 时至 10 日 12 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

  请各区教委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本区分预案,严格执行 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北京数字学校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在空气重污染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报区教委同意后实施。

  在红色预警期间,各区教委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要求,责任到人,各级各环节收发通知和落实情况要留痕留名。预警下达后,各区教委要督查到校,责任落实到科室、到责任人,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处理预案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并追究责任。各区教委应注意了解所辖区域内中小学周边空气及环境状况,指导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学校党政干部、教师要安排好值班,坚守岗位,对家中无看管条件,需送到学校的孩子,在和家长确认无误的基础上,学校妥善安排好到校学生的学习、生活。

  请各区教委在市教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下载预警指令,及时下达到学校。接到通知后直接回复指令接收情况。

  并于 12 月 8 日至 12 月 10 日期间,每日 14 时前,向市教委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指令传达、执行情况。同时,各区教委要组织督察组对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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